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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6-01-12
做一个合格中学生六十讲之五 - [班主任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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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一讲 在学校名誉受到侵害时,我该做什么? 每个同学人生最宝贵的时间都是在学校的度过的,学校的兴衰与每个同学的荣辱都有着密切的联系,同学们都需要有一种上进心,都需要培养进取心,更需要有“今天我以学校为荣,明天学校以我为荣”意识。因此,我们每个同学都应该把学校荣辱视为自己的眼睛一校倍加爱护。这既是培养同学们一种责任感和集体荣誉感的需要,更是对同学们爱国、爱家乡以至于将来爱岗敬业的一种考验。可以说,每所学校的今天来之十分不易,它凝结着每一位师生或校友的心血,每个同学都要倍加珍惜她。但我们也看到,一些同学对学校的发展史了解不够,对学校今天来之不易认识不够,学校荣誉爱护不够,特别是当学校荣誉受到侵害时不能勇敢地站起来,像爱护生命一样去爱护她。那么作为一个合格的中学生,在学校的荣誉受到侵害时,我们该做什么呢? 1. 当听到有人因为不了解我们的学校,在传播道听途说而来的不利于学校的话语时,我们应该和他们认真理论一番,向他们宣传学校的发展变化,向他们宣讲学校的发展态势,向他们发出到学校参观的邀请,最后也可以对他们进行说服教育,教育他们眼见为实,耳听为虚,要实事求是地评价学校。 2. 当别人正在对学校存在的问题进行大肆渲染的时候,我们应该给他们以正确的解释,向他们分析学校尤如一个小社会,必不可避免存在一些问题,但这是发展中存在的问题,欢迎就存在的问题给学校提出一些解决的办法,帮助学校尽快克服所存在的问题,最后也要委惋地对他们进行教育,要他们要一分为二地看待问题。 3. 当看到少数同学正在做一些有损学校形象、侵害学校名誉的事时,要勇敢地站出来,要立即制止有关行为,对造成的后果要想办法进行补救,对有关同学要进行批评教育,晓之以理,动之以情,对特别顽固的同学,要把有关情况及时向学校有关部门反映或向老师报告,力求把对学校的名誉侵害减轻到最低程度。 愿我们的同学都能把学校的名誉视为生命同等重要! 第二十二讲 我应该为树立学校外在形象做什么? 每个同学都是学校的一分子,都要有“校兴我荣,校衰我耻”的意识,无论我们的学校社会影响是多么好,还是学校的社会声誉远不能与兄弟学校相比,既然我学生,就要为学校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,或继续维护学校良好的社会声誉,或为学校树立新的形象尽所应尽的职责。我们也看到,由于历史及环境地理等原因,兄弟学校存在差异是非常正常的,每个学校在以下几方面还需要进一步树立外在形象:①每一所学校都有各自的办学模式及特色,不可能十全十美,存在的差距需要弥补;②升学率是社会评价学校质量最常见的标准,由于不同学校的生源基础不一样,不同的学校相比,升学率肯定有差距,但为了竞争的需要,学校的升学率需要不断提高;③对于一些薄弱学校长期社会声誉低,尽管学校发展变化可能很大,但要让社会对学校重新认识还需要一个过程,让老百姓都接受学校的变化还需要时间;④无论何种类型的学校都需要进一步发展,只有发展才能争取到更大的生存空间。作为一个在校的中学生,为树立学校的外在形象应该做哪些力所能及的事呢? 1. 做一个称职的学校宣传员 每一个同学都要积极向社会、向家长、向同学们广泛宣传所在学校近几年来的发展变化,要帮助他们澄清一些非事实的东西,要让社会各界充分了解学校,实事求是地评价学校,一分为二的看待学校; 2. 从自己的一言一行做起 我们的同学时时刻刻都要记住自己是学校的学生,处处以中学生守则及行为规范的高标准要求自己,言谈举止、举手投足,都不能出格,都要给社会留下好的印象,都要能尽显学校的风采,特别是在公共场合里尤其要注意这一点; 3. 努力学好文化课 同学们必须努力学好文化课,通过高中三年或初中三年的学习,有更多的同学考入高一级学校,考取高一级学校人数越多,比例越大,对社会越有说服力,因此,取得理想的高中考成绩是树立学校形象的最根本的做法。 愿我们的同学们人人争当树立学校形象的模范! 第二十三讲 当遇到歹徒时,应该怎么办? “凡是有人群的地方都有左中右”,这是对社会组成的高度概括。由于学生年龄小,社会经验缺乏,因此,学生往往成为一些不法分子攻击的对象,或为了钱财,或有其它企图,同学们的人身及财产安全随时都有可能受到侵害,但歹徒并不可怕,毕竟斜不压正,其实只要在以下几种情况之下,做出正确的处理,完全可以避免人身及财产损失。 1. 当遇到歹徒拦路敲诈时,应作如下应付:①先设法拖延时间,以可能遇见路人相助,或以回去拿钱为借口,将歹徒引到人多的地方,不到无路可走时,不能让其敲诈得逞;②若势单力薄,斗不过歹徒,要想办法记住歹徒的特征,并及时报告老师或直接拔打110。 2. 当你撞见歹徒正在行窃时,应该做如下周旋:①若是人少力单,应轻手轻脚以最快的速度到附近找来老师、同学,赶到寝室,将歹徒制服;②若是时间来不及找来帮手,这时可以大声疾呼:“抓小偷”,一方面吓走歹徒,毕竟做贼心虚,另一方面,要躲在暗外观察其特征,为警察抓小偷提供证据,必要时要挺身而出,与歹徒搏斗,以保护财产不受损失;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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